目前在美國MLB打球的台灣選手有
1.王建民(華盛頓國民-投手)
2.郭泓志(西雅圖水手-投手)
3.陳偉殷(巴爾的摩金鶯-投手)
4.林哲瑄(波士頓紅襪-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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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打過的在以下
1.陳金鋒,2002年9月14日MLB首次出賽,洛杉磯道奇-野手
2.曹錦輝,2003年7月25日MLB首次出賽,科羅拉多洛磯-投手
3.王建民,2005年4月30日MLB首次出賽,紐約洋基-投手
4.郭泓志,2005年9月02日MLB首次出賽,洛杉磯道奇-投手
5.胡金龍,2007年9月01日MLB首次出賽,洛杉磯道奇-野手
6.倪福德,2009年6月29日MLB首次出賽,底特律老虎-投手
7.陳偉殷,2012年4月11日MLB首次出賽,巴爾的摩金鶯-投手
8.林哲瑄,尚未出賽(臨時被MLB從小聯盟叫上來),波士頓紅襪-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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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愛好者的小站
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MLB特別的豪華稅
競爭平衡稅一般稱為豪華稅(luxury tax),大聯盟從2003年開始實行這項制度。在勞資協議中規定了每年的門檻,當年球隊實際薪資總額(Actual Club Payroll)如果超過這個門檻,那麼超過的部分必須按規定的稅率支付給大聯盟主席辦公室。2008年的門檻是1億5500萬,2009年則是1億6200萬。
規定的稅率分為3級,分別是22.5%、30%以及40%,首次超過門檻的球隊適用22.5%的稅率,連續2年超過門檻的球隊,第2年稅率是30%,連續3年超過門檻的球隊,第3年稅率是40%。
原則上,只要有1年沒有超過門檻,稅率就降1個等級,連續2年沒有超過門檻,稅率就降2級。唯一的例外是,繳交30%稅率的球隊,必須連續2年沒有超過門檻才降為22.5%,如果只隔1年的話,稅率還是維持在30%。
每年12月12日,大聯盟主席辦公室會將需要支付豪華稅的球隊及應繳的金額,通知球員工會及各球隊,需要支付豪華稅的球隊,必須要在次年1月31日之前付款給大聯盟主席辦公室。
若球隊逾期未付款的話,未來分配中央資金(Major League Central Fund,主要來源是轉播權利金)時,該隊的分配額將只有應得的50%,這個懲罰至少1次,並持續到款項繳清為止。
在計算豪華稅時,球隊實際薪資總額與球隊的薪資支出並不相同:實際薪資總額包含了40人名單中的球員平均年薪、退休撫卹金、醫療支出、保險、春訓零用金、餐費、交通費、參加明星賽的花費、球員異動相關的支出等。
球員薪水是與真正實際支出不同的地方。球隊與每一個球員簽下合約時,就已經決定了未來豪華稅計算的方式。而球員薪水以外的部分,按實際支出計算,通常大約在1000萬到1500萬之間。
要注意的是,業餘球員簽約金、入札費都不算在其中。所以像是李振昌的40.5萬簽約金、2008年選秀狀元Tim Beckham的615萬簽約金、松坂大輔的5111萬入札費等,都不會列入豪華稅的計算。
大聯盟個人獎項
台灣時間11月11日到19日之間,美國棒球作家協會(Baseball Writers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BBWAA)將公布今年球季兩聯盟最佳新秀(Rookie of the Year,簡稱ROY)、最佳總教練(Manager of the Year,簡稱MOY)、賽揚獎(Cy Young Award,簡稱CYA)以及最有價值球員(Most Valuable Player,簡稱MVP)等獎項。
許多媒體乃至於贊助廠商每年都會遴選、頒發各種個人獎項,其中以上述BBWAA選出的的四種個人獎最受到重視。這些個人獎通常都沒有現金獎勵,只有單純紀念性質的獎盃、獎座。
MVP可以說是每年大聯盟球員的最高殊榮,早在1911年就有類似獎項的出現。Chalmers汽車公司(克萊斯勒的前身)在1910年曾贈送兩聯盟打擊王各一輛汽車做為獎勵,不過由於美聯打擊王有爭議,該公司決定從1911年開始,將此獎項頒給較為廣義的最佳球員,可以說是MVP的前身,不過這個獎項只維持了4年。之後在1922到1929年間,兩聯盟也曾各自頒發最佳球員獎。
由於1929年美聯停止頒發此獎項,所以BBWAA自己評選了非官方的美聯MVP。1930年,他們又選出了國聯MVP。1931年,BBWAA首次同時選出兩聯盟MVP並延續至今,目前一般都將這年視為現行MVP獎項頒發的起點。
1931年到2007年之間,總共有155位MVP獎得主(1979年國聯有兩位球員同時獲獎),其中獲獎最多次的球員是Barry Bonds,總共7次得到這項殊榮,其中2001到2004年連續4年得獎也是連續最多年獲獎的紀錄。以球隊來看,則以紐約洋基球員22次獲獎為最多。
1940年,BBWAA的芝加哥分區開始自行選出每年的最佳新秀,1947年開始,則由BBWAA的全部會員一起票選,當時兩聯盟合計選出一位得獎者,第一位得獎者就是打破種族藩籬的Jackie Robinson,1949年才開始兩聯盟各選出一位。1987年是Jackie Robinson打破種族藩籬40年紀念,這個獎項也開始被稱做Jackie Robinson獎。
與其他獎項不同,最佳新秀的候選資格有比較嚴格的限制。現行的規定是,如果一名球員在先前的球季中,打數超過130、投球局數超過50局,或者9 月前登錄在大聯盟名單中超過45天,就不被視為新秀。自從日本球員投入大聯盟之後,許多人質疑打過日本職棒的球員是否有資格獲獎,不過BBWAA並未修改候選資格。
農場制度簡介
最早小聯盟球隊是獨立運作,大聯盟球隊只是向小聯盟球隊購買球員以補充新血。1920年代,聖路易紅雀總經理Branch Rickey首創農場的概念,紅雀買下了許多小聯盟球隊,自行培養球員。Rickey表示「就像在田裡種玉米一樣。」,這就是現在稱小聯盟為「農場」的典故。
大小聯盟球隊簽下PDC之後,大聯盟球隊必須提供球員給小聯盟球隊,這些球員的合約屬大聯盟球隊所有,小聯盟球隊無權干涉。
小聯盟球員第一年月薪最高1100美金,之後的薪水開放協商。簽過大聯盟合約的球員(進入40人名單即是大聯盟合約)受到大聯盟勞資協議的規範,年薪是從32500美元起跳,簽過第二張大聯盟合約的球員最低年薪則是65000美元,較資深的球員甚至有數10萬的年薪。此外,小聯盟球員不分等級,客場比賽時每天有20美金的伙食費,以上費用全部由大聯盟球隊支出。
除了球員薪水之外,大聯盟球隊也必須負責提供完整的教練團與防護員,並支付薪水,此外球隊的食宿、交通、醫療、春訓費用也都由大聯盟球隊支付。小聯盟球隊則負責提供球場、訓練設施、休息室與球衣,球隊盈虧則由小聯盟球隊自負。
PDC都是2年或4年一簽,合約在偶數年9月底到期,這也是為什麼總在偶數年9月看到小聯盟球隊大搬風的原因。更換小聯盟球隊的情形很常見,更換的原因很多,地理位置、球場與訓練設施等等都是考量的因素。
現行制度中,小聯盟總共分為5大層級,由高至低依序為:3A、2A、1A、短期1A(Short Season A)以及新人聯盟。其中1A又分為高階(A-Advanced或High-A)與低階(A-Full、A-Intermediate或Low-A);新人聯盟也分為高階、普通與國際3類,因此總共有8個層級。
1A以上的聯盟是完整的球季,每年進行140場以上的例行賽。而短期1A和新人聯盟則是6月新人選秀會之後才開打,每年進行50到76場比賽。除了2A與高階1A各有3個聯盟之外,其餘6個等級各有2個聯盟。此外,墨西哥聯盟雖然被歸類在3A,不過與大聯盟球隊並無從屬關係。
依據規定,每支大聯盟球隊至少要各有1支3A與2A的球隊,在每個層級最多和1支小聯盟球隊簽下PDC。目前1支大聯盟球隊的農場至少都有6支球隊,除3A、2A、高階1A和低階1A都各1支球隊外,還有數支短期1A與新人聯盟球隊,部分球隊沒有短期1A的球隊。
大小聯盟球隊簽下PDC之後,大聯盟球隊必須提供球員給小聯盟球隊,這些球員的合約屬大聯盟球隊所有,小聯盟球隊無權干涉。
小聯盟球員第一年月薪最高1100美金,之後的薪水開放協商。簽過大聯盟合約的球員(進入40人名單即是大聯盟合約)受到大聯盟勞資協議的規範,年薪是從32500美元起跳,簽過第二張大聯盟合約的球員最低年薪則是65000美元,較資深的球員甚至有數10萬的年薪。此外,小聯盟球員不分等級,客場比賽時每天有20美金的伙食費,以上費用全部由大聯盟球隊支出。
除了球員薪水之外,大聯盟球隊也必須負責提供完整的教練團與防護員,並支付薪水,此外球隊的食宿、交通、醫療、春訓費用也都由大聯盟球隊支付。小聯盟球隊則負責提供球場、訓練設施、休息室與球衣,球隊盈虧則由小聯盟球隊自負。
PDC都是2年或4年一簽,合約在偶數年9月底到期,這也是為什麼總在偶數年9月看到小聯盟球隊大搬風的原因。更換小聯盟球隊的情形很常見,更換的原因很多,地理位置、球場與訓練設施等等都是考量的因素。
MLB美國大聯盟簡介
美國職棒大聯盟(Major League Baseball,簡稱MLB),是北美地區最高水準的職棒棒球聯賽。1903年由國家聯盟和美國聯盟共同成立。是美國四大職業體育聯盟之一。美國聯盟使用指定打擊的規則,國家聯盟則沒有使用。
目前聯盟共計三十支球隊,十六隊屬國家聯盟,十四隊屬美國聯盟。二聯盟依美國地理區域各分為三區,各區的冠軍及除了分區冠軍隊之外的戰績最佳的球隊(稱為WildCard)可參加季後賽。
各隊除了本隊之外另有六至九支不同等級的小聯盟球隊(俗稱農場),用於培養新秀及復健傷兵之用
每支球隊在球季中要打162場比賽,與同一對手的交手次數則不一定,通常來說,以所屬分區的其他球隊會最多次。從1997年開始有了跨聯盟比賽,一個球隊和另一聯盟的對手要交手12至18場,比賽不採和局制,以勝率決定分區的排名,各區勝率最高者為該區冠軍。
1997年為了刺激市場,大聯盟首次舉行跨聯盟比賽,當時賽程安排是兩聯盟同區球隊之間對打,2002年開始採用一種新規則決定跨聯盟比賽的對手,原則上採分區輪替制,例如2002年,美聯東區至國聯西區比賽;美聯中區至國聯東區比賽;美聯西區至國聯中區比賽,隔年輪換(主場則是一年國聯,一年美聯),但某些賽事例外。跨聯盟賽事安排於每年的六月進行。這項制度使得以往只有在世界大賽才能碰面的球隊在季賽也有交手的機會,也製造了更多的話題。其中最受到注目的是同城市或同州的球隊,這些球隊每年均有固定的對戰進行(三場主場,三場客場)
目前聯盟共計三十支球隊,十六隊屬國家聯盟,十四隊屬美國聯盟。二聯盟依美國地理區域各分為三區,各區的冠軍及除了分區冠軍隊之外的戰績最佳的球隊(稱為WildCard)可參加季後賽。
各隊除了本隊之外另有六至九支不同等級的小聯盟球隊(俗稱農場),用於培養新秀及復健傷兵之用
每支球隊在球季中要打162場比賽,與同一對手的交手次數則不一定,通常來說,以所屬分區的其他球隊會最多次。從1997年開始有了跨聯盟比賽,一個球隊和另一聯盟的對手要交手12至18場,比賽不採和局制,以勝率決定分區的排名,各區勝率最高者為該區冠軍。
1997年為了刺激市場,大聯盟首次舉行跨聯盟比賽,當時賽程安排是兩聯盟同區球隊之間對打,2002年開始採用一種新規則決定跨聯盟比賽的對手,原則上採分區輪替制,例如2002年,美聯東區至國聯西區比賽;美聯中區至國聯東區比賽;美聯西區至國聯中區比賽,隔年輪換(主場則是一年國聯,一年美聯),但某些賽事例外。跨聯盟賽事安排於每年的六月進行。這項制度使得以往只有在世界大賽才能碰面的球隊在季賽也有交手的機會,也製造了更多的話題。其中最受到注目的是同城市或同州的球隊,這些球隊每年均有固定的對戰進行(三場主場,三場客場)
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棒球小簡介~
棒球人數介紹
棒球是以9人為一方,在室外場地使用球棒和球進行的一項球類運動。這既是業餘競技運動也是一項職業運動專案,比賽的目標是贏得比對方更多的分。當一名運動員跑完全部壘位,並未被判出局即得一分。
一個棒球隊實際上一個隊可以有20名隊員,但只能有9名隊員上場。(替補隊員沒數量限制。但是替補隊員不能第二次上場比賽)
棒球場地介紹
球場分為內野和外野。內野為正方形。四個角上名有一個壘,內野也叫“方塊”。內野是由界內地區與界外場臨界的兩個過和界旬地區另外兩個邊圍繞而成。
棒球守備位置介紹
棒球要求(運動員)具有速度和力量,平衡與協調,柔韌與靈活等項素質。作為一名隊員與全隊的配合能力是重要的,個人的基本技術包括:擊、投、守、準確傳球、跑壘和盜壘。可以使用各種不同的握球方法投出,如曲球、滑球、指叉球和快速球等。。棒球防守位置有投手,接手,一壘手,二壘手,三壘手,遊擊手,左外野手,中外野手,右外野手。
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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